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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畅聊劳动部对今年职工进级工作的几点意见—网络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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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畅聊劳动部对今年职工进级工作的几点意见—网络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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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心5月27日批转的"国家计划委员会党组,劳动部党组关于1958年劳动工资的基本情况和1959年劳动工资的安排意见的讲演”,各地即将开始入行职工的进级工作,对于这1工作应该留意的题目,除上述讲演和中心批示中已经确定的以外,现特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1,确定工人进级的前提应该根据出产的需要,技术水平,日常出产成绩和劳动立场,并适当照顾工龄;确定人员进级的前提应该根据本人现任职务和德,才情况,并适当照顾资历。  2,这次进级1般的只应该升1级,不要超升1级以上。假如某些地方采用升半级的办法,其最高工资等级之上,不得再加副级。升副级的工人在技术水平方面,也应符合或接近上1级的技术等级尺度的要求。采用这种升半级的办法的时候,必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某些中心主管部分(如铁道部对铁道系统)同1规划下或批准后来实行。  3,凡实行岗位工资制的工人,1个岗位只有1个工资尺度的,不进级。1个岗位有几个工资尺度的,按照进级办法处理。目前暂不能建立工资等级尺度的企业(包括公私合营企业和手产业转化的企业),可以根据鼓励进步前辈,鼓励进步技术的原则,采取群众站队的办法,对其中凸起好而工资偏低的工人适当地增加1些工资。  4,企业中的人员的进级,除考虑企业内部各类职员之间的工资关系外,同时还应该考虑与国家机关平等前提的职员的工资关系,其工资已经高于国家机关平等前提的职员的,1般的不应该再进级,其工资低于国家机关平等前提的职员的,可以考虑按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职员工资尺度进级,以便有利于逐步同1国家机关,事业,企业人员的工资轨制。人员内部,还应该留意到技术职员的工资比财经职员的工资1般偏高的情况,因此这次财经职员可适当多升点,而技术职员少升点。在领导干部中主要的应该是解决因为1956年工资改革中增资受到13~20%的控制而造成领导者工资低于被领导者的题目以及由工人抬举起来的干部工资偏低的题目。  企业中的服务职员,勤什职员等的进级面,按人员进级面的划定执行。  5,下放到人民公社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进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  6,在入行进级工作的时候,自始至终都须入行充分的思惟政治工作,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务使达到有利于职工内部团结,有利于施展职工的出产积极性和鼓励职工求提高的目的。各地区,各部分,各单位都应以上述要求作为衡量1959年职工进级工作成功或者失败的尺度。